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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四技「技優甄審」指定項目甄審報名114.6.5~6.9

一、報名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並於技專校院聯合甄選委員會完成【選填校系科(組)、學程系統】報名之考生。


二、指定項目甄審報名作業

(一)繳交報名費

 ⏰日期:114年 6月 5日10:00起至 6月 9日21:00止

(二)備審資料上傳

 ⏰日期:114年 6月 5日10:00起至 6月 9日21:00止

  • 考生請至  【考生作業系統】勾選(或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 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 8:00起至21: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1:00止),系統於21:00準時關閉,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
    ⚠️務必預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時間,本校以委員會系統下載資料為準,不受理其他方式補件
    ⚠️為避免網路壅塞,請提前上網登錄,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網路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而致喪失甄審資格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完成繳費及審查資料上傳,且符合報考資格者始為合格考生。


三、甄審日期:僅採備審資料審查,免到校應試。


四、公告正(備)取生名單:114 626日。

※正、備取生請依簡章規定日期(114年 7月 2日至 7月 4日)至  【登記就讀志願序】,由委員會統一分發放榜。


五、聯絡窗口(本校代表號:📞08-7663800)

  • 綜合業務組,轉分機11302、11301~11304;專線:📞08-774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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