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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應試注意事項

一、面試日期及報到地點:面試時間安排請見各學系應試公告,如有任何面試事務相關疑問,請依表列分機資訊,逕洽各學系詢問

  • 本校代表號:08-766-3800,轉各學系分機。
面試日期 校區 系所名稱 聯絡分機 學系公告

1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

民生校區  中國語文學系 35201  連結
屏師校區
(舊稱:林森校區)
 音樂學系 35601  連結
 視覺藝術學系(美術組、數位媒體設計組) 35501  連結

二、報考幼兒教育學系、體育學系、電腦科學與人工智慧學系(資安組)、資訊學院聯招群(一般組、願景組)、理學院聯招群者,僅資料審查,無須到校面試


三、應攜帶資料:應試有效之證件正本。(如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護照等)

  • 未攜帶應試有效之證件正本應試者,依本校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第四條,經報到人員查核後,得先准予應試;惟至當節考試結束前仍未送達試場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 學生證有效之身分證件。

四、考試日如遇颱風警報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臺灣本島任一縣市停班停課,面試日期順延1日;若僅部分區域(非全縣市)停班停課者,仍照常舉行。

  • 面試學系:中國語文學系、音樂學系、視覺藝術學系(美術組、數位媒體設計組)。
  • 為維持考試公平性,面試延期不採視訊方式進行,如因延期無法到校面試者,可申請全額退費
  • 如因延期與他校招生考試撞期無法應試,請考生於114年11月21日前「掛號」郵寄「退費申請表」,並檢附無法到校應考證明文件退費帳號存摺封面影本至本校綜合業務組辦理退費。

五、因本週遇氣候不佳,請各位考生及早規劃行程並攜帶雨具;如考試日因交通延誤到校時間,請洽電學系協助調整面試順序。


六、本校配合築夢展翼弱勢翻轉計畫,針對經濟弱勢學生提供來校甄試之交通及住宿費補助(如簡章附件七),入學後亦提供多項獎學金補助,請參閱本校學務處-築夢展翼網站。


七、本校各校區平面配置圖,請參閱本校總務處-校園平面配置圖

  • 各試場配置圖,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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