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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士班(暑假)轉學招生簡章(報名日期113.5.20~6.3)

重要日程表 ※本招生含日間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

工作項目

日期

報名作業

1.網路登錄(填寫報名科系)
2.列印繳費單、繳費完成
3.填寫報名資料
4.審查資料上傳(依各學系規定上傳)

113年5月20日09:00起
113年6月  3日17:30止

5.郵寄切結書(或證明文件)

國內郵戳 113年 6月  3日止

准考證查閱或列印
※不另寄發,請自行上網查閱或列印

113年6月11日09:00起
113年6月25日17:00止

考試日期

113年 6月25日
考試科目僅資料審查者,免到校應試

寄發成績單

113年7月8日

公告榜單、寄發錄取通知單

113年7月8日

申請成績複查

113年7月8日17:00起
113年7月9日17:00止

正、備取生報到

113年7月22日起
113年7月24日止

 

※本招生簡章無發售紙本,請自行下載附件電子檔查閱或列印。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不受理紙本及現場繳件。

 (一)「招生報名系統」網路開放時間自113年 5月20日9時 至 6月 3日17時30分止
    ※詳請參閱簡章「報名程序及注意事項」。

 (二)請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報名作業」及「審查資料上傳」,審查資料請依招生簡章各學系組之規定項目及「附件一、審查資料首頁」彙整合併上傳

  • 報名表須檢附之學歷(力)證明或其他資料僅供報名資格審核,非資料審查文件,故不列入「資料審查」成績採計範園。
  • 不予採認其他方式繳交之審查資料,以上傳至本校招生報名系統「審查資料上傳」處為準。

 (三)報考音樂學系、視覺藝術學系、文化發展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者,請依簡章規定下載附件或將相關證明文件併同審查資料於報名期間上傳

 (四)未於報名期限內完成考試科目之「資料審查」上傳,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請考生務必注意。


二、郵寄證明文件:

  具減免身分特種身分持境外學歷之考生,請於報名時限內郵寄相關文件,以郵局掛號、超商快捷或民營快遞等方式不拘,郵戳(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減免報名費者,考生得先傳真影本確認資格,仍須郵寄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至本校審核。

 (二)持境外學歷報考者,請郵寄「持境外學歷證明切結書」正本(附件五)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以「退伍軍人(限日間學士班)或「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特種身分申請加分優待者,請依簡章規定郵寄證明文件影印本1份及切結書正本(如附件六、附件七)。


三、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考生現為大專校院在學生,因當學期尚在修業中,暫准先行報名考試,惟經錄取後所繳交之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即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二)因操行成績不及格、違反法令或經學校獎懲規定致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不得報考。

 (三)本招生考試不受理大陸學生、外國學生報考。

 (四)本校保留錄取後審核新生入學資格之權利。考生於報名系統所填報之報考資格(含學歷、經歷)之認定,以輸入及上傳之資料為依據(如因誤植於報名期限繳送書面資料修正者,則以書面資料為準),所有學歷、經歷證件正本將於錄取報到時繳交,若經驗證不符報考(入學)資格時,將取消報到入學資格。

 (五)考生輸入網路報名表上之電話號碼、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帳號應確認無誤,如因錯誤致無法聯絡或投遞郵件而致權益受損,概請自行負責。

 (六)考生報名時請審慎郵寄各種文件資料,其審查後由本校留存備查,錄取與否概不退還,考生如有需要請自存影印本。

 (七)考生繳交報名費後,除因重複繳費、溢繳、資格不符、逾期報名或未完成報名程序等,其餘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八)  如考試科目為筆試測驗者,可至本校圖書館網站下載歷年考古題參考或至學系網站查閱。

 


※如有其他報名相關事宜、准考證、成績單寄發等問題,請洽本校承辦單位: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連絡電話:08-7663800 分機11304、11301~11305;專線:08-7742536

傳真電話:08-7229527(屏東免加區碼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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