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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考試正、備取生名單

113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網路錄取名單請點左側連結


一、正、備取生錄取通知單寄發112年12月7日以普通掛號寄出,請各考生留意查收。


二、正取生報到注意事項


(一)網路報到時間:112年12月18日(星期一)9時至12月20日(星期三)17時止網路報到至校務行政系統→新生報到系統(https://webap.nptu.edu.tw完成網路填寫報到資料維護表(以註冊組收到為主),始為報到成功,未於規定時間辦理完成報到手續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二)繳送資料
(信封封面寄件人處請填寫錄取系組及姓名)

照片一張 2吋正面彩色脫帽證件照,照片背面請寫妥姓名、學號及錄取系組 請洽註冊組分機11202-11206
畢業證書正本或影本 高中(職)畢業證書正本,若要繳交影本需經原畢業學校證明「與正本相符」之核印。應屆畢業生尚無畢業證書者,請繳交切結書,切結書格式請至本校註冊組網站首頁→招生相關表格下載
同等學力 同等學力證明及高中三年完整歷年成績(讀完高中三年仍無法畢業者)
高中暑修者 請備原畢業學校證明文件,至遲可延至開學前一週繳驗畢業證書
外國學歷

1.  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2.  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一份(外國人免附)

上述繳送資料請於112年12月20日(含)前郵寄或自行繳件

 (1)郵寄者:掛號郵寄「900391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國立屏東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郵局或民間快遞均可)

 (2)自行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資料請送至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二樓教務處註冊組登錄收件

(三)附註:
1.逾時未完成報到程序或未完成畢業證書繳交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其缺額依本校「招生考試正取生缺額遞補辦法」辦理備取生遞補
2.已報到而逾時未依規定日期到校辦理註冊入學手續者,撤銷入學資格。(本校113學年大學部新生註冊日原則上為開學前一週)
3.報考資格特殊條件須於開學第一週將正本帶至註冊組補驗正本,未依規定完成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
4.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得辦理學雜費減免,但依規定同一學期以一次為限,重讀、延修、新轉入學生已減免之學期不予重複減免。申請手續請依113學年度大學部新生註冊須知內學雜費減免之規定辦理
5.本項招生之錄取生有同時錄取「113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多校系者或同時錄取「113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者,應擇一校系報到,不得重複報到(如已至他校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向報到學校先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可再至本校報到),違者取消其全部校系之錄取資格。  

6.  本招生錄取生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不得參加當學年度聯合招生管道,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規定之期限內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三、備取生報到注意事項:


(一)依本校規定正取生報到後如有缺額,由同系所(組)達最低錄取標準,且已完成第一階段報到備取生,依成績高低依序遞補,最後遞補期限為113年3月4

(二)報到程序分二階段,第一階段為遞補意願須完成「網路報到」作業(以註冊組收到為主)其它學歷文件於第二階段繳交,未於規定時間辦理完成遞補意願報到手續者,即以自願放棄遞補資格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其缺額依本校「招生考試正取生缺額遞補辦法」辦理備取遞補

1.第一階段

登錄遞補意願112年12月18日(星期一)9時至12月20日(星期三)17時止網路報到校務行政系統→新生報到系統(https://webap.nptu.edu.tw,完成網路填寫報到資料維護表(以註冊組收到為主),始為報到成功,網路報到系統須知及說明詳如附件,學號欄請輸入「准考證號碼

2.第二階段(已完成第一階段遞補意願報到者)

遞補通知由本校以遞補通知書或電話或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為主(以上四種方式擇一通知)。並依通知事項,於規定期限內檢附畢業證書正本或影本(影本須經原畢業學校證明係「與正本相符」之核印)及照片一張辦理報到,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遞補報到者,即以自動放棄入學論。

(三)附註:
 1.逾時未完成報到程序或未完成畢業證書繳交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其缺額依本校「招生考試正取生缺額遞補辦法」辦理備取生遞補。
 2.已報到而逾時未依規定日期到校辦理註冊入學手續者,撤銷入學資格。(本校113學年大學部新生註冊日原則上為開學前一週)
 3.報考資格特殊條件須於開學第一週將正本帶至註冊組補驗本,未依規定完成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
 4.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得辦理學雜費減免,但依規定同一學期以一次為限,重讀、延修、新轉入學生已減免之學期不予重複減免。申請手續請依113學年度大學部新生註冊須知內學雜費減免之規定辦理


四、經錄取為新生者,本校將於8月中旬郵寄「113學年度大學部新生註冊須知」

五、有關住宿問題請洽詢負責單位生活輔導組(08)7663800分機12402。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電(08)7663800分機11202至11206(註冊組)聯絡。

七、報到後因故放棄入學者,請於招生簡章第37頁下載「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填妥後並經家長簽章後,將正本於113年3月1日前(郵戳為憑)限時掛號寄送註冊組。

八、相關連絡:本校代表號 (08)766-3800

新生資訊網站
(一)住宿︰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分機12402(男宿)、12405(女宿)。
(二)兵役:學務處軍訓暨校安中心分機12101-12105。
(三)教育學程:師資培育中心分機22101。
(四)通識課程:博雅教育中心分機27001。
(五)報到、註冊、學分抵免︰教務處註冊組分機11202-11206。
(六)選課資訊:教務處課務組分機11101-11106。
(七)成績單及錄取通知單寄發︰教務處綜合業務組11301-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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